高检发布民主党派“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辅助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办案典型案例
将“民主智慧”转化为公益诉讼检察高质效动能
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益心为公”志愿者提报公益诉讼线索近万条
10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11件民主党派“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辅助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办案典型案例,总结推广各地的典型经验,彰显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辅助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的履职成效。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司法实践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引导公众广泛有序有效参与检察公益诉讼,2021年以来,最高检部署建设“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在中央统战部和各民主党派中央的大力支持下,各地民主党派成员纷纷加入“益心为公”志愿者队伍,辅助检察公益诉讼办案。特别是在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中加强民主监督和检察监督的协同,围绕重点领域污染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保障长江流域自然资源安全等方面,辅助办理了一批有影响力、效果突出的案件,共同为美丽中国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据统计,截至2024年9月底,全国检察机关共招募注册“益心为公”志愿者9.4万人,其中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3.2万人,这些志愿者在参与辅助检察公益诉讼办案过程中,共提报线索9645条,参与案件咨询3874人次,参加听证4604人次,参与跟踪观察16887人次。
此次发布的11件典型案例中,志愿者涵盖民革、民盟、民建、民进、农工党、致公党、九三学社、台盟等8个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案件类型涉及城市污水排放治理、长江滩涂保护、大气污染整治等领域。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借助各党派相关领域志愿者的专业知识背景和专门技术资源,开展线索评估、调查取证,助力快速查明案件事实,准确认定公益损害,修复评估落实到位,构建完善“检察监督+民主监督”的履职新模式,真正将“民主智慧”转化为公益诉讼检察高质效动能。检察机关邀请志愿者辅助办案的同时,自觉接受民主监督。此外,检察机关加强与人大、政协、行政机关、民主党派的工作协同、履职协作,整合多方资源,推动民主党派“嵌入式”辅助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凝聚护航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的强大合力。
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厅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最高检将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家重大战略决策部署,与中央统战部、各民主党派中央共同研究拓展深化的思路措施。同时,主动将“益心为公”志愿者工作融入国家健全志愿服务体系的大局,进一步创新中国特色的公益司法保护新样态,助推实现中国式现代化。
关于印发《民主党派“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辅助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办案典型案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各民主党派中央和无党派人士开展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的重要政治任务,进一步发挥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等“益心为公”志愿者作用,在司法实践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共同做好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更好助推美丽中国建设、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大局,最高人民检察院选编了“湖北省老河口市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城市生活污水直排行政公益诉讼案”等11件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等“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辅助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办案典型案例。现印发你们,供各地参考借鉴。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24年10月9日
民主党派“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辅助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办案典型案例目录
1.湖北省老河口市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城市生活污水直排行政公益诉讼案 (志愿者党派:民革)
2.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倾倒建筑垃圾破坏绿心生态行政公益诉讼案 (志愿者党派:民盟、民进)
3.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某船厂非法占用长江滩涂行政公益诉讼案 (志愿者党派:农工党)
4.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长江岸线环境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 (志愿者党派:致公党)
5.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船舶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 (志愿者党派:农工党、民进、九三学社、民建)
6.四川省资中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沱江支流老河堰溪水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 (志愿者党派:九三学社)
7.江西省兴国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长江流域重要水源地长冈水库行政公益诉讼案 (志愿者党派:民进)
8.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消落带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 (志愿者党派:台盟)
9.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检察院督促规范企业探矿行政公益诉讼案 (志愿者党派:民建)
10.浙江省桐庐县人民检察院督促履行湿地保护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 (志愿者党派:九三学社、农工党、无党派人士)
11.贵州省余庆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微生物大气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 (志愿者党派:致公党)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倾倒建筑垃圾破坏绿心生态行政公益诉讼案
(志愿者党派:民盟、民进)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 建筑垃圾治理 长江生态保护民主监督 民主党派“益心为公”志愿者
【公益损害事实】
2021年7月至8月,严某甲、严某乙安排长沙某运输公司将675车工程渣土倾倒在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控制建设区内的林地上。截至2023年4月,上述建筑垃圾仍未被清理,且附近新增多处建筑垃圾,绿心生态处于持续受损状态。
【志愿者辅助检察履职】
2023年4月初,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天心区院)在履职中发现,严某甲、严某乙存在破坏绿心地区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天心区院先后三次邀请环境法学专业的“益心为公”志愿者(民盟盟员)和林业专业的“益心为公”志愿者(民进会员)参与实地调查走访、现场勘验,查明案涉建筑垃圾主要为工程渣土,占地约3.8亩,体量约6750立方米。2023年8月8日,天心区院对长沙市天心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区城管局)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同年10月16日,向区城管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对在绿心地区内违法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进行处理,妥善处置已倾倒的建筑垃圾,并对绿心地区建筑垃圾乱堆乱放问题进行全面严格监管。检察建议回复期满后,区城管局未进行书面回复。
2023年12月28日,天心区院邀请民盟“益心为公”志愿者和其他政协委员跟进调查,发现区城管局仅对严某甲、严某乙作出罚款人民币200元,责令立即改正的行政处罚,案涉建筑垃圾未开展实质性清理,区城管局未全面依法履行职责。
2024年1月19日,天心区院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诉请判令区城管局立即履行法定职责,对在辖区绿心保护范围内违法倾倒的建筑垃圾依法进行处理。提起诉讼后,区城管局制定生态修复方案,投入近90万元清运全部建筑垃圾共计1.5万余吨,在原址铺设草皮并栽种树木;在案涉路口增设限高门,并加强日常巡查。
2024年3月12日,天心区院联合区城管局、区农业农村局等7家单位签订《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办理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案件的意见》,并举行2024年“检护绿心”主题公益活动。同年6月14日,天心区院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民盟天心区工委副主委)、湖南生态保护联合会、人民监督员等参加,以现场体验方式验收整改成效,各方一致认为案件已达到结案标准。2024年6月18日,天心区院依法作出撤回起诉决定。
【典型意义】
针对在生态绿心地区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具有专业知识的民主党派“益心为公”志愿者,积极参与长江生态保护民主监督,为检察机关在查明案件事实、跟进调查和起诉审查等方面提供专业支持,检察机关以“诉”的形式推进监督意见刚性保障,形成“检察监督+民主监督”合力,保障绿心生态屏障和生态服务功能有效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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