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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德维、张军华涉黑案作出二审宣判

2019年3月26日,由我院提起公诉的曾德维、张军华涉黑案在隆回县人民法院审判庭作出二审宣判,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驳回曾德维、张军华二人上诉请求,维持隆回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曾德维参加黑社会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张军华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曾德维、张军华分别于2008年、2010年加入以刘健(已判决)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期间,该组织通过开设赌场、聚众赌博、放高利贷、敲诈勒索等手段聚敛不义之财,通过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大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利用该组织的社会影响欺压残害群众,称霸一方,在隆回县城、三阁司镇等地造成了重大的社会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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